2020-03-24
随着城市管理工作主体多样化、利益多元化和社会信息化,仅仅依靠严管重罚等手段已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新问题新矛盾,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无疑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手段。济宁市城市管理局创新管理方式,通过试行城管领域诚信奖惩约束机制,探索推进城管信用体系建设,促进公民诚实守信道德意识的提高,同时也为实现城市管理常态化提供实践经验。
一是坚持以人为本,科学制定城管信用制度。依据国务院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省市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定,济宁市城市管理局在多方调研的基础上,联合市发改委等部门制定了《济宁市城市管理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济宁市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意见(试行)》,确立了市容环境、户外广告管理、规划执法、渣土管理、市政设施、园林绿化、环卫设施管养等7个方面共130条失信行为及联合惩戒办法。对列入失信“黑名单”的相关责任主体实施21条联合惩戒措施,涉及审批、税务、信贷、招投标、公积金等各个领域,形成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。市民李某长期占据市区运河路人行道经营二手电动车,执法队员对其进行多次处罚,但当事人屡罚不改。《办法》出台后,执法人员按照相关规定,将其列入城市管理失信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,当事人在办理银行贷款业务时受到限制,后悔莫及,随后主动整改再也没有出现占道经营现象。
二是坚持抓点带面,创建完善提升诚信管理体系。济宁市城管局将任城区、兖州区、高新区、曲阜市和邹城市等五个区市列为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单位。每个试点区市选择一到两条道路进行示范创建,通过签订诚信承诺书,张贴诚信二维码,悬挂流动诚信红旗等方式,向市民群众进行展示推广。比如,邹城市在沿街店铺设置了诚信二维码,定时更新每个商铺的诚信记录,市民群众轻松一扫就可以对商户文明守信情况一目了然。
三是强化宣传引导,形成社会齐抓共管大格局。推进通过建立诚信建设一条街,召开专题信用建设宣讲会、进企业、进工地、执法管理现场等多种时机,现身说法,宣传、讲解信用体系建设规定和要求,提升管理相对人自律意识。印制并发放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宣传页,组织执法人员走进社区开展城管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,发放“城市管理信用宣传明白纸”和“致市民一封信”,营造了重诚信讲信用的浓厚社会氛围和执法管理的良好外部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