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-03-24
为配合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狙击战,积极支持全面复工复产,近日,我局制定出台《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行政审批、行政处罚和信用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对全市城管系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行政审批、行政处罚和信用建设工作提出针对性指导。
一是容缺受理,行政审批特事特办。要求以助力全面复工复产为重点,通过“网上办、掌上办、邮寄办”等不见面办理方式办理,推行告知承诺机制,对不涉及安全性的申请材料加大容缺受理,对于申请延续以及备案事项,允许因为疫情延期办理,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柔性化服务。
二是张弛有度,行政处罚法外留情。明确疫情期间的执法重点,对室外占道无照经营、乱扔垃圾(重点是乱扔口罩、烟蒂)、乱排污水,以及违反物价管理的行为予以重点执法;注重执法社会效果,对于因为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行政处罚款项的,可以依照中止的规定免交滞纳金,对正在办理的非紧急执法案件,可依法办理中止或延长手续;改进疫情期间执法方式,推广“非接触性”、“非现场”执法方式;推进“互联网+监管”,强化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监管模式。
三是赏罚分明,信用建设添砖加瓦。及时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,依法依规实施部门间联合惩戒;主动做好被行政处罚企业的信用修复工作,积极支持复工复产,为企业复工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;对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表彰的疫情防控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、个人,在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领域,在同等法定条件下给予政策支持或倾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