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-06-18
近日,国家税务总局新余市税务局稽查局新发布了一份税收违法“黑名单”, 4户企业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。
“这些企业在发票用量、出口退税、部分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等方面将会受到严格管控,税务部门还将加大对这些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。”新余市税务局稽查局局长刘小梅介绍。
何以如此严厉?原来这些企业触犯了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》有关规定,达到了“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”标准,将受到税务、公安、海关等部门的联合惩戒。
据了解,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,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,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》,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,其中明确了9条“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”标准。新余市税务部门严格落实相关规定,通过联合惩戒加大对虚开骗税等行为的打击力度,增加涉税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。
今年年初,新余市某贸易公司负责人刘某正在银行审批的一笔贷款被暂时冻结,多单业务被合作伙伴终止,公司无法正常运营。回忆这段痛苦的经历,刘某后悔不已。
据介绍,2018年,刘某为贪图小便宜,从外地购买了6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抵扣税款9万余元,在被税务稽查部门发现并对其下达追缴税款、依法处罚决定后,他与税务部门“捉迷藏”,拒不缴纳税款、接受处罚,最终被税务部门列入“黑名单”。
“列入‘黑名单’让我损了声誉丢了诚信,如今公司形象一落千丈,外出购买机票都受到影响,我付出的代价太大了。”刘某感慨道,偷逃税款就是贪小便宜,最终会吃大亏。
为了避免更多的纳税人重蹈刘某覆辙,新余市税务局稽查局定期举办“以案释法”宣传教育活动,将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》列入纳税人税法学堂的必学内容,以被查处的违法案例提醒纳税人诚信纳税、依法办事,引导纳税人切勿触碰“9条红线”。
“在全社会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大环境下,纳税人的违法成本大大提高,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,引导企业合法经营,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。”刘小梅表示。